公共場所衛生監測公共場所范圍
旅店業、按摩房 影劇院、音樂廳、錄像廳(室) 舞廳、游藝廳、茶座、酒吧、咖啡廳 公共浴室更衣室(包括休息室) 理發店、美容店 游泳館、體育館 展覽館、圖書館、美術館、博物館、 商場(店)、書店、醫院侯診室、就餐場所。
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指公共場所的發證監測、復證監測和經常性衛生監測。發證監測和復證監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中心的衛生狀況進行監測,評價其衛生狀況,確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。經常性衛生監測是指公共場所經營中心在取得為生許可證之日起,下次復核為生許可證之間的一段時間內所進行的衛生監測,監測衛生狀況達標情況,促使衛生狀況鞏固提高。
檢測依據的標準
· ① GB 9663~9673—1996及GB 16153—1996《公共場所衛生標準》;
· ② GB/T 17220—1998《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》;
· ③ DB31/359—2006《足浴服務衛生要求》。